5. 依民法第356條,買賣標的物有瑕疵時,下列敘述何者不正確? (A)買受人應按物之性質,依通常程序從速檢查其所受領之物 (B)如發現有應由出賣人負擔保責任之瑕疵時,應即通知出賣人 (C)買受人怠於通知者,除依通常之檢查不能發現之瑕疵外,推定承認其所受領之物 (D)不能即知之瑕疵,至日後發現者,應即通知出賣人,怠於為通知者,視為承認其所 受領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