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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三級◆民法(包括民法總則、債編與物權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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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 - 109 高等考試_三級_公平交易管理:民法(包括民法總則、債編與物權編)#88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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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9年 - 109 高等考試_三級_公平交易管理:民法(包括民法總則、債編與物權編)#88964 |
科目:
高考/三級◆民法(包括民法總則、債編與物權編)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9年 - 109 高等考試_三級_公平交易管理:民法(包括民法總則、債編與物權編)#88964
年份:
109年
科目:
高考/三級◆民法(包括民法總則、債編與物權編)
5. 甲為財團法人,其章程明定目的事業範圍為醫療服務與醫學研究,甲之權利能力與行為能力之敘 述,下列何者錯誤?
(A)甲之權利能力受到法令的限制
(B)甲有行為能力,由甲的董事代為法律行為
(C)甲享有名譽權,名譽權受侵害者,得請求慰撫金
(D)甲之權利能力,依民法之規定,得不必受到章程所訂事業目的之限制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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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3 筆)
Lin Tony
B3 · 2022/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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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 · 2020/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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