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關於建築物電信設備連接市內網路業務經營者之電信網路設備之責任分界點規定,下列何者不正確?
(A)建築
物電信設備連接市內網路業務經營者之電信網路設備,應設有明確之責任分界點
(B)建築物引進電纜者,建築
物未設置用戶側端子板設備者,以市內網路業務經營者設置於業者機房端子板之電介接端子為責任分界
(C)建
築物引進電纜者,建築物設置用戶側端子板設備者,以用戶側端子板之電介接端子為責任分界
(D)建築物引進
光纜者,建築物設置光終端配線架者,以光終端配線架用戶側光纜配線箱之光介接端子為責任分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