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 在我國民主法治發展史上,下列關於「大法官」的敘述,何者錯誤?
(A)現行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司法院設大法官十五人
(B)在民國92 年之前,司法院設大法官十七人
(C)現行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大法官得組成憲法法庭審理總統副總統之彈劾事項
(D)我國歷任之大法官皆受八年任期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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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3), B(935), C(219), D(2751), E(0) #160819
統計: A(73), B(935), C(219), D(2751), E(0) #160819
詳解 (共 10 筆)
#121041
並為院長,副院長之大法官不受任期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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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4274
- 司法院大法官任期八年,不分屆次,個別計算,並不得連任。但並為院長、副院長之大法官,不受任期之保障。
-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總統提名之大法官,其中八位大法官,含院長、副院長,任期四年,其餘大法官任期為八年,不適用前項任期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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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9392
大法官任期8年
但司法院長 副院長雖然也是大法官一員
但不受任期保障
但司法院長 副院長雖然也是大法官一員
但不受任期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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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4246
司法院大法官任期都是8年
並為院長副院長的大法官不受任期保障的意思是 不一定能當8年的院長副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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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5638
這題真的不合時宜了,因為實務上院長是自行請辭(被請辭)而非被免職,所以才會連帶大法官的身分也沒了,也不是任期保障的問題....
2F才是最佳解,答案D應該要改一下,建議把現任改成歷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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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1315
13樓說法有跟之前討論有些出入喔。現在2014年了,但我能理解這題意思,答案沒錯,而且有解。這題重點在【被提名院長副院長時才有大法官的地位】,若拔除院長副院長頭銜就沒有大法官頭銜。也就是說你院長副院長『隨時』都可被換下來,一換下來就沒有那所謂八年的限制,所以大法官中,只有正副院長這兩個大法官沒有8年限制,其他都有。不然的話,一年換12次正副院長,那不就有39個大法官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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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7798
<司法院組織法>
第 3 條:
司法院置大法官十七人,審理解釋憲法及統一解釋法令案件,並組成憲法法庭,審理政黨違憲之解散事項,均以合議行之。
第 5 條 第2項 :
大法官之任期,每屆為九年。民國九十二年起總統提名任命之大法官,其
任期依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之規定。
<憲法增修條文>
第 5 條 第3項: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總統提名之大法官,其中八位大法官,含院長、副院長
,任期四年,其餘大法官任期為八年,不適用前項任期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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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4824
最佳解 在2F有出現囉~
兼大法官的院長和副院長 一樣受到8年的大法官資格保障(不然誰要當院長跟副院長) 不受保障的只有院長和副院長 這個職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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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9422
最佳解應該是2F講的吧
因為96年的時候還有任期4年的大法官
但是現在早就退光了 之後的都是8年任期
因為96年的時候還有任期4年的大法官
但是現在早就退光了 之後的都是8年任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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