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 甲受僱於企業,甲之配偶生產時,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之規定,下列何者正確?
(A)甲男得請事假,但工資應照給
(B)雇主應給予甲男陪產假三日,並給付工資
(C)雇主應給予甲男陪產假五日,並給付工資
(D)只有生產者才有產假,故甲男並無陪產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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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2), B(378), C(299), D(1), E(1) #140553
統計: A(12), B(378), C(299), D(1), E(1) #140553
詳解 (共 8 筆)
#952570
103年11月21日 修正通過「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訂有薪陪產假
由三天延長為"五天",搭配周休二日,最多可連放九天陪產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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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2648
此題可否請阿摩修改答案為(C)雇主應給予甲男陪產假五日,並給付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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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9862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5條
雇主於女性受僱者分娩前後,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八星期;妊娠三
個月以上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四星期;妊娠二個月以上未
滿三個月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一星期;妊娠未滿二個月流
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五日。
產假期間薪資之計算,依相關法令之規定。
受僱者經醫師診斷需安胎休養者,其治療、照護或休養期間之請假及薪資
計算,依相關法令之規定。
受僱者妊娠期間,雇主應給予產檢假五日。
受僱者於其配偶分娩時,雇主應給予陪產假五日。
產檢假及陪產假期間,薪資照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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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9700
B和C選項看起來好像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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