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 關於行政損失補償之成立要件,下列何者錯誤?
(A)損失須因行使公權力之行為所生
(B)須侵害財產上或非財產上之權利
(C)損失雖為輕微,屬於可忍受之範圍,仍可主張補償
(D)造成損失之公權力行為,必須基於公益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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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29), B(328), C(3032), D(1405), E(0) #3225471
統計: A(129), B(328), C(3032), D(1405), E(0) #3225471
詳解 (共 7 筆)
#6108468
本題是考古題,請各位考生特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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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實務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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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 法制字第 10802501540 號 民國 108 年 01 月 25 日
憲法第 15 條參照,人民財產權應予保障,對於國家合法或違法行為所生人民財產權損失或損害,分別有損失補償及國家賠償制度予以規範,其中損失補償成立要件可列為須屬於行使公權力之合法行為、須對財產或其他權利之侵害、侵害須達嚴重程度或已構成特別犧牲、須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有值得保護之利益、須基於公益之必要性、補償義務須有法規之依據始得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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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整理歸納 -損失補償之共同成立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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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需屬於行使公權力之行為
2.須對財產或其他權利之侵害
3.侵害須達嚴重程度或已構成特別犧牲 (本題C選項)
4.須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有值得保護之利益
5.需基於公益之必要性
6.須為合法行為
7.需補償義務需有法規之依據始得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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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考古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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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行政-地方特考--- 93年 (答案 D)
72 下列對於損失補償共同成立要件之敘述,何者有誤?
(A) 須屬於行使公權力之行為所造成之損失
(B) 須對於財產或其他權利之侵害
(C) 須侵害達到非一般社會所需忍受之特別犧牲
(D) 不論合法或違法之行政行為所造成
(A) 須屬於行使公權力之行為所造成之損失
(B) 須對於財產或其他權利之侵害
(C) 須侵害達到非一般社會所需忍受之特別犧牲
(D) 不論合法或違法之行政行為所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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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佐級 106年 (答案A)
50 下列何者非屬損失補償之共同成立要件?
(A) 行政機關公權力行為或私經濟行為所形成之侵害
(B) 侵害須達嚴重程度或已構成特別犧牲
(C) 須基於公益之必要性
(D) 須為合法行為
(A) 行政機關公權力行為或私經濟行為所形成之侵害
(B) 侵害須達嚴重程度或已構成特別犧牲
(C) 須基於公益之必要性
(D) 須為合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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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 司法特種考試_四等 (答案 A )
48 下列何者非屬國家損失補償之共同成立要件?
(A) 須屬於從事私經濟行政之行為
(B) 須對財產或其他權利之侵害
(C) 侵害須達嚴重程度或已構成特別犧牲
(D) 須為合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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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4597
釋字443號 層級化法律保留
(前略) 至何種事項應以法律直接規範或得委由命令予以規定,與所謂規範密度有關,應視規範對象、內容或法益本身及其所受限制之輕重而容許合理之差異:諸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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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剝奪人民生命或限制人民身體自由者,必須遵守罪刑法定主義,以制定法律之方式為之;
2. 涉及人民其他自由權利之限制者,亦應由法律加以規定,如以法律授權主管機關發布命令為補充規定時,其授權應符合具體明確之原則;
3. 若僅屬與執行法律之細節性、技術性次要事項,則得由主管機關發布命令為必要之規範,因而對人民產生不便或輕微影響,尚非憲法所不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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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關於給付行政措施,其受法律規範之密度,自較限制人民權益者寬鬆,倘涉及公共利益之重大事項者,應有法律或法律授權之命令為依據之必要,乃屬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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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1977
侵害程度須達嚴重程度或已構成特別犧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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