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4年 - 104-1 司法官、專技高考特種考試_三等_各類科、律師: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24432
年份:104年
科目:司法-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
50 設有甲積欠乙借款 100 萬元,屆清償期而未清償,債權人乙取得執行名義後,聲請對債務人甲任職
於 K 公司每月之薪資報酬債權為強制執行,執行法院乃就甲之薪資其中三分之一核發扣押命令,下
列敘述,何者正確?
(A)上開扣押命令效力不及於甲於扣押後 K 公司對之加薪部分
(B)上開扣押命令合法送達後,K 公司仍將全部薪資給付給甲,乙不得對甲主張該薪資給付為無效
(C)設上開扣押命令合法送達後,甲旋即離職,K 公司應於收受命令 10 日內向執行法院提起異議之訴,
以為救濟
(D)上開扣押命令合法送達後,乙被法院宣告破產時,執行法院得以命令許可乙之破產管理人收取甲
被扣押之薪資
詳解 (共 2 筆)
未解鎖
(A) 強制執行法(下同)115條之1...
未解鎖
50 甲欠乙100 萬元,屆清期未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