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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 - 114 專技普考_記帳士:記帳相關法規概要#133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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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14年 - 114 專技普考_記帳士:記帳相關法規概要#133637 |
科目:
記帳相關法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14年 - 114 專技普考_記帳士:記帳相關法規概要#133637
年份:
114年
科目:
記帳相關法規
50 甲有限公司遭財政部國稅局認定逃漏營利事業所得稅高達新臺幣 1 千萬元整,除課公司補稅外並處以 補稅額二倍罰鍰。然事後發現係重複計算結果導致課稅處分發生錯誤,重新核算後結果逃漏稅額度僅 為新臺幣 1 百萬元整,請問原處分效力如何?
(A)逃漏稅事實明確,為維持法安定性故原處分應予以維持
(B)原處分為輕度瑕疵,甲有限公司得請求撤銷原處分
(C)原處分為重大明顯瑕疵,應為無效
(D)國稅局應廢止原處分另為適法處分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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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MoAI - 您的AI助手
B1 · 2025/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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