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1年 - 111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_職階人員甄試試題_專業職(二)外勤/郵遞業務、運輸業務:郵政法規大意(含郵政法及郵件處理規則)及交通安全常識(含道路交通 安全規則第四章、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111671
年份:111年
科目:郵政法規大意(含郵政法及郵件處理規則)及交通安全常識(含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四章、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
50.事故當事人當場不能或不宜製作調查紀錄等資料者,應於事故發生或其原因消失後多久的期限內聯
繫處理單位補製?
(A) 24 小時
(B) 3 天
(C) 7 天
(D) 30 天
詳解 (共 2 筆)
未解鎖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十條1 警察機關對...
未解鎖
50.事故當事人當場不能或不宜製作調查...
私人筆記 (共 1 筆)
未解鎖
事故: 7入內回報補製,當日三聯單,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