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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等大副◆船舶操作與人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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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 - 108-2 交通部航港局_船員岸上晉升適任性評估筆試測驗_二等大副:船舶操作與人員管理#11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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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8年 - 108-2 交通部航港局_船員岸上晉升適任性評估筆試測驗_二等大副:船舶操作與人員管理#111450 |
科目:
一二等大副◆船舶操作與人員管理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8年 - 108-2 交通部航港局_船員岸上晉升適任性評估筆試測驗_二等大副:船舶操作與人員管理#111450
年份:
108年
科目:
一二等大副◆船舶操作與人員管理
50. 依據我國「船員法」有關船員正常工作時間之規定時數為多少小時,超過此時數者視 為加班?
(A)每週四十小時
(B)每週四十四小時
(C)每週四十八小時
(D)每二週工作總時 數不得超過84小時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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