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_新進職員甄試試題_企管:1 .企業概論2 .法學緒論#133509
年份:114年
科目:國營事業◆1.企業概論 2.法學緒論
50. 民法第1條規定,如果法律未規定,該如何解決紛爭?(A)法律未規定,先由債務人決定 (B)法律未規定,先由債權人決定(C)先依法理,無法理依習慣 (D)先依習慣,無習慣依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