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 證券金融事業辦理承銷、認股融資業務之融資金額有何限制?
(A)無限制
(B)高於所融資有價證券之承銷價格 1.5 倍
(C)達所融資有價證券之承銷價 120%
(D)不得超過所融資有價證券之發行價格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98), B(95), C(170), D(995), E(0) #2771635

詳解 (共 3 筆)

#5948852
第 30 條
1.證券金融事業辦理認股融資及承銷融資,其有價證券得為融資之範圍,由主管機關定之。
2.證券金融事業辦理認股融資及承銷融資,其融資比率及融資期限,準用證券交易法第六十一條規定辦理。
3.第一項之融資金額不得超過所融資有價證券之發行價格,並應以融資取得之全部有價證券、股款繳納憑證或其他上市及上櫃有價證券作為擔保品。
3
0
#5239651
第 三 節 認股融資及承銷融資 ...

(共 174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2
0
#7316010

1. 認股融資 vs 承銷融資


• 認股融資:針對原股東或員工在「現金增資」時,想認購新股但資金不足。

• 承銷融資:針對一般投資人在「IPO(初次上市櫃)」或「SPO(現金增資)」辦理公開申購(抽籤)或競價拍賣時,向證金公司借錢來參與。

2. 三大核心限制
這條法規設定了非常嚴格的防火牆,以降低證金公司的放款風險:

• 融資上限 (金額):
不得超過發行價格:也就是說,你不能借得比股票原價還多。

• 擔保品規定:
• 採取**「全額質押」**原則。
• 借錢買到的那些新股(或股款繳納憑證)必須全部押給證金公司。
• 如果新股還沒下來,也可以用其他「上市或上櫃」的有價證券作為抵押。

• 比率與期限 (準用規定):
• 準用《證交法》第 61 條:這代表其融資比率(例如 60%)及融資期限(通常為 6 個月,可展延)是由主管機關統一公告,與一般信用交易的標準掛鉤。
0
0

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4393672
未解鎖
證券金融事業辦理認股融資及承銷融資,其有...
(共 150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