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6. 機關辦理委託資訊服務,採服務成本加公費法者,其公費係指廠商提供服務所得之報酬,包括風險、利潤及有關之稅捐等,其金額應為定額,且不得超過直接薪資扣除非經常性給與之獎金後與管理費用合計金額之百分之五十。 第 22 條
(A)O
(B)X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 B(3), C(0), D(0), E(0) #27858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