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5年 - 105-1 司法官、專技高考特種考試_三等_各類科、律師: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54794
年份:105年
科目:司法-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
51 關於不可代替行為請求權之強制執行,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法院得先定債務履行之期間,以及逾時不履行將受之處罰,通知債務人促其自動履行
(B)債務人如不依法院所定期間履行時,得處怠金
(C)債務人經處怠金後,仍拒不履行,法院得再定履行期間命其履行,如仍不履行,得再處怠金或管收之
(D)如不可代替行為係夫妻同居之履行,債務人未依判決履行者,法院僅得處怠金
詳解 (共 1 筆)
未解鎖
強執128條 依執行名義,債務人應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