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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程序法及行政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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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 - 102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_約僱人員甄選試題_約僱人員:行政程序法及行政罰法#13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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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2年 - 102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_約僱人員甄選試題_約僱人員:行政程序法及行政罰法#13124 |
科目:
行政程序法及行政罰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2年 - 102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_約僱人員甄選試題_約僱人員:行政程序法及行政罰法#13124
年份:
102年
科目:
行政程序法及行政罰法
51.依行政罰法之規定,公布姓名、照片,屬於下列何種行政罰?
(A)限制或禁止行為之處分
(B)剝奪或消滅資格、權利之處分
(C)影響名譽之處分
(D)警告性之處分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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