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公務員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可能觸犯何罪?
(A)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
(B)不違背職務受賄罪
(C)違背職務受賄罪
(D)圖利罪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48), B(4), C(184), D(9), E(0) #2071691

詳解 (共 1 筆)

#3594623

貪污治罪條例

第 4 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一億

元以下罰金:

一、竊取或侵占公用或公有器材、財物者。

二、藉勢或藉端勒索、勒徵、強占或強募財物者。

三、建築或經辦公用工程或購辦公用器材、物品,浮報價額、數量、收取

    回扣或有其他舞弊情事者。

四、以公用運輸工具裝運違禁物品或漏稅物品者。

五、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

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