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歐美學者中,何者對國父「平均地權」的主張,深具影響?
(A)克魯泡特金
(B)約翰‧彌勒
(C)亨利‧佐治
(D)馬克思 (5)俾斯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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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 B(1), C(4), D(2), E(0) #291335
統計: A(5), B(1), C(4), D(2), E(0) #291335
詳解 (共 1 筆)
#949085
國父於一八九六年,初次遊學歐美,適值歐美各國土地經濟學家,正在倡導土地改革運動:如英國約翰穆勒氏(John Stuart Mill)主張「地租歸公論」;他認為土地是全人類的繼承財產,不應由任何私人所獨佔或私有;因此他主張:「將土地的自然增值,用課稅的方法,收歸公有。」其次如美國亨利喬治氏(H﹒ George)倡導「土地單一稅制」;他認為土地是天然物,乃上帝賜予全人類無數世代所創造的恩賜,個人如何能有權據為私有?他主張實行「土地單一稅制」後,廢除一切租稅,而僅單獨徵收「地價稅」;地租或地價的稅額,必須增加到恰夠廢除其他一切的賦稅為宜。但「土地單一稅」,並非取之於勞動收益,而是稅去地主依其土地所有權,所獲得的土地自然價值。再如德國達馬熙克氏(Adolf Domascke)所領導的「土地改革同盟運動」;他主張實行「地租稅」與「增值稅」,征收公用土地,並保持公有土地,救濟都市的房荒,創立戰士的戶地等。當時世界各國的學者,對土地改革的理論、學說和運動,都在熱烈的倡行中,自然會影響了 國父的思想;於是他對世界各國學者所倡導的土地改革之各種理論學說,作精深的研究,並依據我國的國情和社會的需要,集為中外古今解決土地問題的大成,而創造出「平均地權」土地制度,以期徹底解決我國數千年來歷朝所未解決的土地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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