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5年 - 105-1 司法官、專技高考特種考試_三等_各類科、律師: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54846
年份:105年
科目:司法-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52 我國籍的甲於 2011 年間,將澳洲幣 10 萬元存於澳洲 B 銀行的 X 帳戶。因我國籍的乙(住所地:高
雄市)偽造甲的簽名,將甲所有的上開澳洲幣轉至乙在 B 銀行的 Y 帳戶,甲多次請求乙返還,未獲回應,遂於高雄地方法院對乙起訴,依侵權行為及不當得利規定,求為命乙給付 10 萬元澳洲幣,並加計法定遲延利息的判決;嗣後兩造於訴訟中合意適用中華民國法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受訴法院因無國際管轄權,不得為本案判決
(B)僅有關於侵權行為的債權應適用澳洲法
(C)關於侵權行為及不當得利債權均應適用我國法
(D)關於侵權行為及不當得利債權均應適用澳洲法
詳解 (共 2 筆)
未解鎖
涉民法第31條:非因法律行為而生之債,其...
未解鎖
侵權行為依照侵權行為地法或關係最切,不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