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4年 - 104-1 司法官、專技高考特種考試_三等_各類科、律師: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24432
年份:104年
科目:司法-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
52 甲聘請乙為其繪畫肖像,並已付清報酬。結果乙作畫至一半無故停止繼續作畫,甲訴請法院命乙完
成畫作,並得到勝訴判決確定。甲執該確定判決為執行名義,聲請法院強制執行。下列敘述,何者
正確?
(A)執行法院得定期命乙完成畫作,乙如不依期履行時,執行法院得以乙之費用,命其他畫家完成該
畫作
(B)執行法院得定期命乙完成畫作,乙如不依期履行時,執行法院得處乙怠金
(C)執行法院得定期命乙完成畫作,乙如不依期履行時,執行法院得管收乙
(D)執行法院得定期命乙完成畫作,乙如不依期履行時,執行法院不得強制執行,甲僅得請求損害賠償
詳解 (共 3 筆)
未解鎖
A 可代替行為:代履行 (§127)BC...
未解鎖
依著作權法20條 未完成之畫作不得強制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