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依銀行法規定,銀行負責人及職員不得兼任其他銀行任何職務。但具下列何種關係,得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而兼 任被投資銀行之董事或監察人?
(A)委任關係
(B)買賣關係
(C)投資關係
(D)贈與關係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91), B(17), C(200), D(1), E(0) #1627362

詳解 (共 1 筆)

#2375923
第35-1條銀行負責人及職員不得兼任其他...
(共 65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