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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 - 桃園市108年度學校護理人員及營養師暨公立幼兒園契約護理人員_營養師試卷#79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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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8年 - 桃園市108年度學校護理人員及營養師暨公立幼兒園契約護理人員_營養師試卷#79164 |
科目:
學校營養師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8年 - 桃園市108年度學校護理人員及營養師暨公立幼兒園契約護理人員_營養師試卷#79164
年份:
108年
科目:
學校營養師
53. 下列有關營養標示之敍述,何者正確?
(A) 鈉標示之單位為微克,且需以整數表示
(B) 包裝所含之份數及每份之重量應為整數
(C) 碳水化合物之熱量,以每公克四大卡計算,但加以標 示膳食纖維者,其膳食纖維熱量得以每公克二大卡計 算
(D) 有機酸之熱量得以每公克三大卡計算,酒精 (乙醇) 之熱量得以每公克七大卡計算,並不得將其列於營養 標示格式下方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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