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4年 - 114-1 司法官特種考試_三等_司法官及律師、專技高考_律師_各類科: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129331
年份:114年
科目:司法-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
54 甲列乙為相對人,向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命乙容忍甲通行乙所有之 A 地獲准。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執行法院應將系爭處分送達於乙
(B)甲收受系爭處分已逾 30 日後,乙開始妨礙甲通行 A 地者,甲仍得執以聲請強制執行
(C)乙設置圍牆妨礙甲通行 A 地者,甲得聲請拆除之
(D)系爭處分依乙之抗告經廢棄確定者,執行法院應依乙之聲請,命甲返還通行 A 地之利益
私人筆記 (共 1 筆)
未解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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