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 下列何者不是兩岸兩會已經簽署的協議?
(A)海峽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
(B)海峽兩岸核電安全合作協議
(C)海峽兩岸空運協議
(D)海峽兩岸教育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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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4), B(49), C(2), D(74), E(0) #860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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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91643
(A)海峽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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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4266
以下是海峽兩岸會談會議的時間及結果的簡要列表
•  第一次:2008年6月12日至14日,北京,簽署《海峽兩岸包機協議》和《海峽兩岸大陸居民來臺觀光協議》。
•  第二次:2008年11月3日至7日,台北,簽署《海峽兩岸海運協議》、《海峽兩岸空運協議》、《海峽兩岸食品安全合作協議》和《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
•  第三次:2009年4月25日至26日,南京,簽署《海峽兩岸金融監理合作協議》和《海峽兩岸貨幣清算協議》。
•  第四次:2009年12月21日至22日,台北,簽署《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的共同意見。
•  第五次:2010年6月28日至29日,重慶,簽署《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海峽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和《海峽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
•  第六次:2010年12月20日至21日,台北,簽署《海峽兩岸投資保障及促進協議》和《海峽兩岸海關合作協議》。
•  第七次:2011年6月21日至22日,重慶,簽署《海峽兩岸核安通報協議》和《海峽兩岸醫療及衛生合作協議》。
•  第八次:2012年8月8日至9日,台北,簽署《海峽兩岸漁業合作協議》和《海峽兩岸檢疫檢驗合作協議》。
•  第九次:2013年6月20日至22日,上海,簽署《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
•  第十次:2014年2月26日至28日,南京,簽署《海峽兩岸氣象合作協議》和《海峽兩岸地震監測合作協議》。
•  第十一次:2015年8月24日至26日,福州,簽署《海峽兩岸避免雙重課稅及加強稅務合作協議》和《海峽兩岸民航飛航安全與適航合作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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