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依據警械使用條例第2條規定,有關警察人員執行職務得使用警棍指揮之時機,下列何
者最不恰當?
(A)通緝犯對警察人員開槍時
(B)在路口指揮交通時
(C)在陳抗現場戒備意外時
(D)在大型燈會活動疏導群眾時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7), B(2), C(0), D(1), E(0) #3740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