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有關票據掛失止付之處理,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票據之止付通知人應於提出止付通知後次日起 5 個日曆日內,向本行提出已為聲請公示催告之證明
(B)票據權利人就支票發票日或本票到期日前之票據為止付通知時,應先予登記,俟屆期後,再依規定辦理
(C)已屆支票發票日,無存款又未經允許墊借票款之票據,得受理掛失止付
(D)對同一張票據由同一人為止付通知,而已因故失去止付之效力者,不得受理掛失止付
詳解 (共 2 筆)
未解鎖
已屆支票發票日,無存款又未經允許墊借票款...
未解鎖
這是一道關於《票據法》及《票據掛失止付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