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 依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特殊教育課程實施規範》,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個別輔導計畫可納入個別化教育計畫中
(B)個別化教育計畫應經學校所屬教育主管機關審議
(C)每位特殊教育教師每學年應至少公開授課一次
(D)身心障礙學生課程規劃應融入學校課程計畫後,並送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98), B(1115), C(113), D(195), E(0) #2319429

詳解 (共 8 筆)

#3995970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特殊教育課程實施規範...
(共 284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22
0
#4010853
(A)(三)身心障礙資賦優異學生之個別化...
(共 368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0
#4030850
(B)個別化教育計畫應經學校所屬教育主管...

(共 72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1
#4712690



(共 2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0
#3995706
資料來源: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000101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設置辦法
第3條
第四點



學校為辦理特殊教育學生學習輔導等事宜,應成立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其任務如下:
一、審議及推動學校年度特殊教育工作計畫。
二、召開安置及輔導會議,協助特殊教育學生適應教育環境及重新安置服務。
三、研訂疑似特殊教育需求學生之提報及轉介作業流程。
四、審議分散式資源班計畫、個別化教育計畫、個別輔導計畫、特殊教育方案、修業年限調整及升學、就業輔導等相關事項。
五、審議特殊教育學生申請獎勵、獎補助學金、交通費補助、學習輔具、專業服務及相關支持服務等事宜。
六、審議特殊個案之課程、評量調整,並協調各單位提供必要之行政支援。
七、整合特殊教育資源及社區特殊教育支援體系。
八、推動無障礙環境及特殊教育宣導工作。
九、審議教師及家長特殊教育專業知能研習計畫。
十、推動特殊教育自我評鑑、定期追蹤及建立獎懲機制。
十一、其他特殊教育相關業務。

8
0
#3995664
個別化教育計畫>>經特推會審...
(共 2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2
0
#5663704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特殊教育課程實施規範》特殊教育學生須依據身心障礙學生之個別化教育計畫或資賦優異學生個別輔導計畫會議針對學生各領域課程規劃之學習內容調整決議,惟有關領域/科目之調整需經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議通過,融入學校課程計畫後,再送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並陳報各該主管機關備查。
2
0
#6040298
(A)IGP可納入IEP中
65e7d51aa21df.jpg#s-985,746
ㅤㅤ
(B)學生之IEP經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議不通過達二次者,應再送主管機關審議。若主管機關認為該委員會不通過之決定係無理由者,學校應依該個別化教育計畫進行課程調整
ㅤㅤ
(一)教師專業發展實施內涵
1. 教師可透過領域/群科/學程/科目(含特殊需求領域課程)教學研究會、年級或年段會議,或是自發組成的校內、跨校或跨領域的專業學習社群,進行共同備課、教學觀察與回饋、研發課程與教材、參加工作坊、安排專題講座、實地參訪、線上學習、行動研究、課堂教學研究、公開分享與交流等多元專業發展活動方式,以不斷提升自身專業知能與學生學習成效。
2.教師應充實多元文化與特殊教育之基本知能,提升對不同文化背景與特殊類型教育學生之教學與輔導能力。
3.為持續提升教學品質與學生學習成效,形塑同儕共學的教學文化,校長及每位教師每學年應在學校或社群整體規劃下,至少公開授課一次,並進行專業回饋。
4.原住民族教育師資應修習原住民族文化教育課程,以增進教學專業能力
                                                 
(D)IEP行政程序:特推會審議⮕融入學校課程計畫⮕課發會通過⮕陳報各該主管機關備查
65e7d4779e2e2.jpg
ㅤㅤ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