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 有關政府採購法之法條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政府採購法所稱選擇性招標,指以機關主動邀請方式預先依一定資格條件辦理廠商資格審查後,
再行邀請符合資格之廠商投標
(B)機關辦理查核金額以上採購作業,應報請上級機關派員監辦。前述查核金額就勞務採購規定為新
臺幣一百萬元
(C)投標廠商或其負責人與機關首長本人、配偶、三親等以內血親或姻親,或同財共居親屬涉及利益
時者,不得參與該機關之採購
(D)機關辦理評選,應成立五人至十三人評選委員會,專家學者人數不得少於四分之一
詳解 (共 4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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