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 成藥與醫師指示用藥不在全民健保給付範圍,明載於:
(A) 藥事法
(B) 醫療法
(C) 全民健康保險法
(D)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32), B(0), C(151), D(24), E(0) #439556

詳解 (共 1 筆)

#1428656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五十一條
下列項目不列入本保險給付範圍:
一、依其他法令應由各級政府負擔費用之醫療服務項目。
二、預防接種及其他由各級政府負擔費用之醫療服務項目。
三、藥癮治療、美容外科手術、非外傷治療性齒列矯正、預防性手術、人工協助生 殖技術、變性手術。
四、成藥、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藥品
五、指定醫師、特別護士及護理師。
六、血液。但因緊急傷病經醫師診斷認為必要之輸血,不在此限。
七、人體試驗。
八、日間住院。但精神病照護,不在此限。
九、管灌飲食以外之膳食、病房費差額。
十、病人交通、掛號、證明文件。
十一、義齒、義眼、眼鏡、助聽器、輪椅、拐杖及其他非具積極治療性之裝具。  
十二、其他由保險人擬訂,經健保會審議,報主管機關核定公告之診療服務及藥物。
3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