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 依我國《民法》規定,一個人所做的行為要在法律上完全有效,必須年滿幾歲?
(A)七歲
(B)十二歲
(C)十八歲
(D)二十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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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1), B(32), C(525), D(6315), E(0) #139634
統計: A(11), B(32), C(525), D(6315), E(0) #139634
詳解 (共 8 筆)
#117840
題目是民法 怎麼會回答行法的法條呢
七歲以下是無行為能力人 任何意思表示均無效
七歲到未滿二十歲是限制行為能力人 意思表示須有法代同意才能生效
例外是已結婚之未成年人以及獨自營業
還有日常生活所必需 純獲法律上利益 也可不需法代同意
二十歲以上為成年 是完全行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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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545
14歲以下 : 不罰
14歲~18歲 : 減輕刑罰
18歲以上 : 負完全刑事責任
14歲~18歲 : 減輕刑罰
18歲以上 : 負完全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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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191
這題民法。不過我手滑還是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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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837
謝謝2F的整理~看起來舒服多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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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61209
民法 7 18
刑法14 18 80
社維法14 18 70
刑法14 18 80
社維法14 18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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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3655
民法
第 12 條
滿二十歲為成年。
第 13 條
未滿七歲之未成年人,無行為能力。
滿七歲以上之未成年人,有限制行為能力。
未成年人已結婚者,有行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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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03
中華民國刑法
第 18 條
未滿十四歲人之行為,不罰。
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人之
行為,得減輕其刑。
滿八十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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