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 有一棟三層樓木造建築物欲使用花旗松作為樑柱結構材料,並利用燃燒炭化深度來設計樑柱結構在火
害時所需的斷面。已知花旗松在火災燃燒時的炭化速率為 0.67 mm/min,樑柱結構所需要的燃燒炭化
深度為何?
(A) 20.1 mm
(B) 40.2 mm
(C) 60.3 mm
(D) 80.4 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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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8), B(314), C(64), D(19), E(0) #3171436
統計: A(48), B(314), C(64), D(19), E(0) #3171436
詳解 (共 2 筆)
#6043895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 70 條
防火構造之建築物,其主要構造之柱、樑、承重牆壁、樓地板及屋頂應具有左表規定之 防火時效:|
層數 主要構造部份 |
自頂層起算不超過四層之各樓層 |
自頂層起算超過第四層至第十四層之各樓層 |
自頂層起算第十五層以上之各樓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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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重牆壁 |
一小時 |
一小時 |
二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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樑 |
一小時 |
二小時 |
三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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柱 |
一小時 |
二小時 |
三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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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地板 |
一小時 |
二小時 |
二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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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頂 |
半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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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屋頂突出物未達計算層樓面積者,其防火時效應與頂層同。 (二)本表所指之層數包括地下層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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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建築物之防火
(三) 原木層疊系統防火設計
原木層疊系統係指以原木、製材或其他類似木材在水平堆積成牆壁之建築物的工法。
結構構材之斷面防火設計與前述梁柱系統相同,即構材未設置防火被覆材時,應預估防火時效內構材之燃燒炭化深度,設計適當之斷面尺寸,使燃燒後之殘餘斷面(即安全斷面)仍具備應有之承載能力,並確認該安全斷面所承受之長期應力不超過短期容許應力,1小時燃燒炭化深度設定為60mm以上。
ANS:0.67*60=40.2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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