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 臺灣地區直轄市長、縣(市)長不得以下列何事由申請進入大陸地區?
(A)參加與縣(市)政業務相關之兩岸交流活動或會議
(B)參加大陸地區舉辦之國際會議或活動
(C)參加國際組織舉辦之國際會議或活動
(D)親友觀光活動 代號:2501 頁次: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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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9), B(20), C(4), D(78), E(0) #943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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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90194
第6 條擔任行政職務之政務人員、直轄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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