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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94年 - 94 基層警察特種考試_四等_行政警察人員:中華民國憲法概要#3141 | 科目:公職◆憲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94年 - 94 基層警察特種考試_四等_行政警察人員:中華民國憲法概要#3141

年份:94年

科目:公職◆憲法

57.下列何者得就其所掌事項,直接向立法院提出法律案?
(A)總統
(B)法務部
(C)考試院
(D)台北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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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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