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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年 - 95 民航特種考試_三等_各科別:中華民國憲法#3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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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95年 - 95 民航特種考試_三等_各科別:中華民國憲法#3156 |
科目:
公職◆憲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95年 - 95 民航特種考試_三等_各科別:中華民國憲法#3156
年份:
95年
科目:
公職◆憲法
57.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委員中之法官代表,係如何產生?
(A)由各級法院院長擔任
(B)由各級法院庭長擔任
(C)由各級法院法官互選之
(D)由司法院院長指派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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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越
B6 · 2019/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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