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有關郵件改投或改寄之申請,下列何者錯誤?
(A) 同一地址改投或改寄同一新地址者,其申請以一次為限
(B) 改投之郵件免納資費
(C) 性質複雜之郵件申請改投或改寄,郵局得拒絕之
(D) 各類郵件未註明得改投或改寄時,當事人不得申請改投 或改寄新地址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362), B(750), C(553), D(7148), E(1) #387826
統計: A(362), B(750), C(553), D(7148), E(1) #387826
詳解 (共 3 筆)
#566990
第一百六十八條 各類郵件除註明不得改投或改寄者外,如收件人或代收人地址變更,經當事人申請,均得改投或改寄新 ... 申請改投或改寄新地址之有效期間,自申請之日起以二個月為限
38
0
#1137260
| 第一百七十 條 | 申請改投或改寄新地址之有效期間,自申請之日起以二個月為限。逾期仍照郵件封面所書地址投遞。 同一地址改投或改寄同一新地址者,其申請以一次為限。 |
|---|---|
| 第一百七十一條 |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郵件改投或改寄之申請,郵局得拒絕之: 一、 性質複雜者。 二、 僅限於即將寄到之郵件者。 三、 有收件人地址之郵件,改交同地郵局存局侯領者。 |
| 第一百七十二條 | 改投之郵件免納資費。 改寄之郵件,除國際出口郵件另依國際郵政公約或協定辦理外,應分別依下列規定另付或免付資費: 一、函件。 (一)信函、明信片、郵簡、盲人文件由原寄地改寄新寄達地,與原付資費相同者免費,不同者補足資費差額。 (二)新聞紙、雜誌、印刷物、小包改寄者,另付自寄達地改寄新寄達地資費。 二、包裹。 (一)按照寄達地寄往新寄達地之資費另付資費。其應交付逾期保管費者,並交付逾期保管費。 (二)報值或保價包裹改寄時,並應另付報值或保價費。但國內代收貨價包裹,不在此限。 |
| 第一百七十三條 | 須另付資費改寄之函件為掛號、報值或保價者,應另付掛號、報值或保價費。但報值費已內含於郵資之國內代收貨價郵件,不在此限。 |
| 第一百七十四條 | 國內限時、航空郵件改寄他處者,僅能由普通郵遞改寄。但經關係人加付原寄達地至新寄達地限時或國內航空費者,得由限時、航空改寄;如經寄件人預於封面上註明「倘收件人移居他處請由限時、航空改寄」字樣者,亦得由限時、航空改寄,並向收件人收取限時、國內航空費。 國際航空函件之改寄,除航空信函及航空明信片以最速郵路(航空或水陸)改寄外,其他航空函件如經收件人申請,且保證繳納新航程運遞之航空混合郵資或經第三者於改寄局繳納此項混合郵資者,得由航空改寄。 |
| 第一百七十五條 | 改寄應補付、另付之改寄資費,未於改寄時交付者,於投遞時向收件人補收之。 |
| 第一百七十六條 | 各類掛號函件除註明不得改投或改寄者外,收件人地址未變更,得申請寄交其地址之各類掛號函件改投遞其服務處所或其他指定處所地址。 掛號函件改投遞其服務處所或其他指定處所地址之申請,應由收件人以書面填明下列事項,向相關郵局辦理。 一、收件人之姓名。 二、收件人之原地址。 三、收件人之改投地址。 申請書應由申請人簽名或蓋章,郵局接受申請辦理查證時,得請申請人出示身分證明文件。 第一項申請掛號函件改投事項,不受第一百七十條有關時間及次數之限制。 |
| 第一百七十七條 | 各類掛號函件除註明不得改投或改寄或郵局另有限制規定者外,收件人得申請將招領中之各類掛號函件改投遞其服務處所或其他指定處所地址,或改送其他郵局招領。 前項申請得以書面、電話或傳真向相關郵局申請,但郵局另有限制規定者,依其規定辦理。 |
1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