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 金緯誼先生及對造人所主張的分割方案於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進行討論,本次調處結果為金緯誼先生所提之分割方案辦
理,有關不動產糾紛調處會議及其結果,何者正確?
(A) 調處會議以一次通知為限,倘有部分共有人未到,則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應就有關資料及當事人陳述意見,予以裁處,
作成調處結果
(B) 本次調處結果將以書面通知金緯誼先生及其他共有人,並副本通知新北市板橋地政事務所,且該所以本調處紀錄逕為辦
理申辦土地分割作業
(C) 本筆土地之他共有人不服調處結果,應於接到調處紀錄後 15 日內,以新北市政府為被告,訴請法院審理
(D) 他共有人訴請法院審理之日起 3 日內,應將訴狀繕本提供給新北市政府,若逾期不起訴或經法院駁回或撤回其訴者,仍
依調處結果辦理
詳解 (共 1 筆)
未解鎖
1. 題目解析 這道題目主要涉及不動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