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依銀行法規定,為培育金融專業人才,銀行應提撥資金,專款專用於辦理金融研究訓練發展事宜;其資金之提撥方法及運用管理原則,由下列何機關擬訂之?
(A)中央銀行
(B)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C)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
(D)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9), B(151), C(40), D(160), E(0) #3346096

詳解 (共 3 筆)

#6248380
銀行法第51條之1:「為培育金融專業人才,銀行應提撥資金,專款專用於辦理金融研究訓練發展事宜;其資金之提撥方法及運用管理原則,由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擬訂,報請主管機關核定之。」
5
0
#6392227


(共 1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3
0
#6373760

「擬訂」→ 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

「核定」→ 金管會

銀行為培育金融專業人才、辦理金融研究、訓練與發展事宜,應提撥資金專款專用,其資金之提撥方法及運用管理原則,由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擬訂,報主管機關核定之。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