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依銀行法規定,銀行淨值占資產總額比率低於百分之二者,視為下列何種資本等級?
(A)資本嚴重不足
(B)資本顯著不足
(C)資本略為不足
(D)資本不足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752), B(35), C(6), D(9), E(0) #2897161
統計: A(752), B(35), C(6), D(9), E(0) #2897161
詳解 (共 3 筆)
#7339460
銀行法
第 44 條
(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之比率)
銀行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之比率,不得低於一定比率。銀行經主管機關規定應編製合併報表時,其合併後之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之比率,亦同
。
銀行依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之比率,劃分下列資本等級:
一、資本適足。
二、資本不足。
三、資本顯著不足。
四、資本嚴重不足。
前項第四款所稱資本嚴重不足,指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之比率低於百分
之二。銀行淨值占資產總額比率低於百分之二者,視為資本嚴重不足。
第一項所稱一定比率、銀行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之範圍、計算方法、第
二項等級之劃分、審核等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