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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 - 桃園市108年度學校護理人員及營養師暨公立幼兒園契約護理人員_營養師試卷#79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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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8年 - 桃園市108年度學校護理人員及營養師暨公立幼兒園契約護理人員_營養師試卷#79164 |
科目:
學校營養師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8年 - 桃園市108年度學校護理人員及營養師暨公立幼兒園契約護理人員_營養師試卷#79164
年份:
108年
科目:
學校營養師
59. 產品成分符合衛生福利部公告之健康食品規格標準,該 等成分已由學理確立產品保健功效,無需個案進行保健 功效評估試驗,凡獲得通過者,可宣稱之保健功效敘述 均相同。目前已公告的健康食品規格標準為下列哪兩項?
(A) 乳酸菌、紅麴
(B) 魚油、紅麴
(C) 牛樟芝、紅麴
(D) 魚油、大豆異黃酮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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