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寄件人交寄國際包裏後,因故申請撤回,該包裏尚在原寄郵局者,相關撤回費及 已付之資費,應如何處理?
(A)免付撤回費,資費亦全數退還
(B)應付撤回費,資費全數退還
(C)免付撤回費,資費退還二分之一
(D)應付撤回費,資費退還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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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52), B(78), C(34), D(17), E(0) #1594705

詳解 (共 3 筆)

#2299047
第54條立法第一項包裹尚在原寄郵局者,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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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45232

第五十四條寄件人在無驗關郵局交寄之國際包裹,經轉送海關查驗不准出口者,退還寄件人。其已付之資費,扣除不同縣市國內包裹往返資費後,如有賸餘,退還寄件人。 

寄件人申請撤回國際包裹時,相關撤回費及已付之資費,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包裹尚在原寄郵局者,其已付之資費全數退還並免付撤回費。 

二、相關包裹已寄發,但尚在我國境內郵局,經截留退回者,其已付之資費扣除不同縣市國內包裹往返資費後,退還餘額,並應付撤回費。 

三、包裹已離開我國郵政互換局,於未投遞前,經截留退回者,其已付之資費,不予退還,並應付撤回費。 

前二項不准出口或申請撤回之國際包裹係保價者,於扣除國內包裹資費時,其已付之保價費,不予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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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件人交寄國際包裏後,因故申請撤回,該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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