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根據學者彼得斯(G. Peters)的見解,市場模式的治理重視低成本、高品質的公共服務,通常將公民視為:
(A)消費者
(B)主權所有人
(C)合夥同伴
(D)生產者
統計: A(5885), B(196), C(144), D(87), E(0) #164362
詳解 (共 4 筆)
根據學者彼得斯(G. Peters)的見解,市場模式的治理重視低成本、高品質的公共服務,通常將公民視為:
(A) 消費者
(B) 主權所有人
(C) 合夥同伴
(D) 生產者
~解析 :
「市場模式」: 一、「市場模式」為「目前最流行」的「模式」。 二、「市場模式」的「知識背景」是來自於「新公共管理」學派的「主張」:
(一)「公共選擇途徑」;
(二)「經理人」與「代理人」理論;
(三)「公私管理一體化」。 三、彼得斯 ( Peters ) 以「四項指標」進行「願景型政府」的「分析」:
(一)「結構安排」:
1. 反對「大型的」、「集中化」的「官僚組織」,主張予以「分權化」,將「政府」化成「多元」的「企業組織單位」,引進「市場機制」,將「競爭」帶入「政府機關內部」。
2. 因此,「民營化」就成為影響「組織結構」安排「最重要」的「工具」。
(二)「人事管理」: 「建立」以「績效」為「基礎」的「報酬制度」,以取代「傳統」重視「年資」與「考績」的「功績制」。
(三)「政策制定」:
1.「解放中央」的「決策權」,建立許多具有「獨立決策權」的「企業型機構」。
2.「最高階層」只要負責「政策」與「意識型態」的「決定方向」即可。
3. 至於「民眾」在「政策過程」中的「角色」則是將「民眾」視為「私部門」中的「顧客」(
消費者 )。
(四)「公共利益」:
1.「公共利益」可以從「提供服務」的「成本廉價程度」來「衡量」,「成本」愈「低廉」者,則其愈能「滿足公共利益」。
2. 也「主張」將「民眾」視為「顧客」( 消費者
) 或「納稅義務人」,讓「市場」中的「顧客」(
消費者 ) 有「更多」的「自由選擇權」。
彼得斯所提出的企業型政府的特質有四:1.市場式政府2.參與式政府3.彈性化政府4.解制式政府。
其中市場式政府的特徵是採取分權化的組織結構;運用企業部門的管理技術,並將功績薪給制改為績效薪給制;引進市場競爭的又因結構,並創造內部市場化的決策機制;其提供的公共利益在於降低施政成本。故選擇A。
參考阿摩筆記
四種新治理模式:
①解制模式/鬆綁模式(Deregulating Model):
企業型官僚、自主裁量權。
透過更多的裁量權限,快速適切回應民眾的需求,來實現公共利益。
②市場模式(Market Model):
分權化組織結構、市場競爭機制、低成本及高品質服務。
利用私部門組織傳輸公共服務。
政府提供低成本與高品質的公共服務,即為公共利益。
③參與模式(Participatory Model):
扁平式組織、公民參與/黑堡宣言、開放性政府。
對抗傳統官僚的層級節制體系。
著重公共組織的基層員工,以及其服務的顧客,甚至是全體公民。
④彈性模式(Flexible Model):
部分工時、專案組織、避免組織僵化、
政府以目標和任務為導向,其運作著重於系統層次。
減少政府組織僵化,重視創新能力,便是公共利益的展現。
黑堡宣言:公共行政應可成為憲政秩序下政府治理過程的正當參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