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身心障礙學生就讀之普通班時,下列敘述不符合現行法令?
(A)其班級安排不受常態編班相關規定之限制
(B)學校應以團隊合作方式對身障生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訂定時應邀請身心障礙學
生家長參與
(C)身障學生就讀之普通班,每安置學生1人,減少該班級數1至3人
(D)新生報到後依群組編班,每班特殊生障礙類別不超過1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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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97), B(41), C(70), D(506), E(0) #1414788
統計: A(197), B(41), C(70), D(506), E(0) #1414788
詳解 (共 1 筆)
#1473091
1.每班至多安置身心障礙學生3名 2.每安置身心障礙學生一名,應減少該班學生數1~3名;其屬嚴重情緒障礙、多重障礙或自閉症學生者,應減少該班學生數3~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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