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依國際金融業務條例規定,國際金融業務分行辦理外幣授信業務之對象為下列何者?
(A)以境內之個人、法人及政府機關為限
(B)以境外之個人、法人及政府機關為限
(C)以境內外之個人、法人及政府機關為限
(D)境內外之個人、法人、政府機關或金融機構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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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9), B(57), C(23), D(121), E(0) #1948502

詳解 (共 2 筆)

#4328282

 第 4 條 國際金融業務分行經營之業務如下:

一、收受中華民國境外之個人、法人、政府機關或境內外金融機構之外匯存款。

二、辦理中華民國境內外之個人、法人、政府機關或金融機構之外幣授信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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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26899
國際金融業務條例第四條第二項辦理中華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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