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委託人以特定金錢信託方式投資國外有價證券,因相關法令修正致投資標的不符規定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一律強制贖回
(B)於契約期滿前得按原訂契約金額繼續持有
(C)以定期定額投資者,得按原契約金額繼續投資至全數贖回為止
(D)以定期不定額投資者,得按原契約金額繼續投資至全數贖回為止,但投資人不得增加基準扣款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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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98), B(44), C(67), D(84), E(0) #343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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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09090
(A)一律強制贖回 錯誤依照法規修正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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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96027

當委託人以特定金錢信託方式投資國外有價證券時,若法令修正導致投資標的不符規定

  • ✅ 可以繼續依原契約持有或投資(直到契約期滿或全數贖回)。

  • ? 不得增加基準扣款金額

  • 不是一律強制贖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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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7791736
未解鎖
第 6 題 正解:A(一律強制贖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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