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承上題,設置預辦登機及行李託運之機場捷運系統捷運站亦須配合建置行李安檢設施,若檢驗發現
旅客攜帶危險或易燃物進入捷運站,即可依大眾捷運法處新臺幣多少元罰緩?
(A)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
(B)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
(C)一千五百元以上七千五百元以下
(D)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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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7), B(917), C(57), D(61), E(0) #593906
統計: A(87), B(917), C(57), D(61), E(0) #593906
詳解 (共 3 筆)
#1047543
第50條之1(罰鍰)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一、未經許可攜帶經公告之危險或易燃物進入大眾捷運系統路線、場、站或車輛內。
二、任意操控站、車設備或妨礙行車、電力或安全系統設備正常運作。
三、違反第四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未經天橋或地下道,跨越完全獨立專用路權之大眾捷運系統路線。
有前項情形之一者,適用前條第二項規定。
未滿十四歲之人,因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監督不周,致違反第一項規定時,處罰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一、未經許可攜帶經公告之危險或易燃物進入大眾捷運系統路線、場、站或車輛內。
二、任意操控站、車設備或妨礙行車、電力或安全系統設備正常運作。
三、違反第四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未經天橋或地下道,跨越完全獨立專用路權之大眾捷運系統路線。
有前項情形之一者,適用前條第二項規定。
未滿十四歲之人,因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監督不周,致違反第一項規定時,處罰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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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53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一、未經許可攜帶經公告之危險或易燃物進入大眾捷運系統路線、場、站
或車輛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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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1097
請問是大眾捷運法第50-1條嗎?有錯請幫我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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