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關於區分地上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即是在他人土地上下之一定空間範圍內設定之地上權
(B)木柵貓纜即係設定一定空間範圍的區分地上權例子
(C)區分地上權人與其設定之土地上下有使用、收益權利之人,相互間之使用收益約定,非經登記不得對抗第三人
(D)同一土地,區分地上權不得與以使用收益為目的之物權同時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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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6), B(41), C(35), D(705), E(0) #1559956
統計: A(36), B(41), C(35), D(705), E(0) #1559956
詳解 (共 2 筆)
#3743954
民法第 841-5 條
同一土地有區分地上權與以使用收益為目的之物權同時存在者,其後設定物權之權利行使,不得妨害先設定之物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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