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教育之目的以培養人民健全人格、民主素養、法治觀念、人文涵養、愛國教育、
鄉土關懷、資訊知能、強健體魄及思考、判斷與創造能力,並促進其對基本人權之
尊重、生態環境之保護及對不同國家、族群、性別、宗教、文化之瞭解與關懷,使
其成為具有國家意識與國際視野之現代化國民。」,係出自哪一項法規?
(A)國民教育法
(B)高級中等教育法
(C)教育基本法
(D)憲法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477), B(144), C(7153), D(709), E(0) #597556
統計: A(1477), B(144), C(7153), D(709), E(0) #597556
詳解 (共 8 筆)
#857775
教育基本法 第2條
教育之目的以培養人民健全人格、民主素養、法治觀念、人文涵養、愛國教育、 鄉土關懷、資訊知能、強健體魄及思考、判斷與創造能力,並促進其對基本人權之 尊重、生態環境之保護及對不同國家、族群、性別、宗教、文化之瞭解與關懷,使 其成為具有國家意識與國際視野之現代化國民
176
0
#859345
國民教育法 第一條
國民教育依中華民國憲法第一百五十八條之規定,以養成德、智、體、群、美五育均衡發展之健全國民為宗旨。
94
2
#858240
憲法 一五八條:教育文化,應發展國民之民族精神、自治精神、國民道德、健全體格、科學及生活智能。
53
0
#858246
憲法
| 第一百五十八條 | 教育文化,應發展國民之民族精神,自治精神,國民道德,健全體格,科學及生活智能。 |
40
0
#858425
高級中等教育法
第1條(立法目的)
高級中等教育,應接續九年國民教育,以陶冶青年身心,發展學生潛能,奠定學術研究或專業技術知能之基礎,培養五育均衡發展之優質公民為宗旨。
38
2
#888210
法律 越寫越長
17
0
#4721026
整理上面
(A)國民教育法 第一條 國民教育依中華民國憲法第一百五十八條之規定,以養成德、智、體、群、美五育均衡發展之健全國民為宗旨。 (B)高級中等教育法 第1條(立法目的)高級中等教育,應接續九年國民教育,以陶冶青年身心,發展學生潛能,奠定學術研究或專業技術知能之基礎,培養五育均衡發展之優質公民為宗旨。 (C)教育基本法 第2條
教育之目的以培養人民健全人格、民主素養、法治觀念、人文涵養、愛國教育、鄉土關懷、資訊知能、強健體魄及思考、判斷與創造能力,並促進其對基本人權之尊重、生態環境之保護及對不同國家、族群、性別、宗教、文化之瞭解與關懷,使其成為具有國家意識與國際視野之現代化國民 (D)憲法 第一百五十八條 教育文化,應發展國民之民族精神,自治精神,國民道德,健全體格,科學及生活智能。
1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