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根據我國法令規定,有關轉銜服務,學齡前安置機構應於完成轉銜後幾週內,將相關轉銜資料送安置就讀學校?
(A)一週
(B)兩週
(C)三週
(D)四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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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53), B(2810), C(40), D(662), E(0) #97353
統計: A(453), B(2810), C(40), D(662), E(0) #97353
詳解 (共 6 筆)
#623153
| 名 稱 | 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辦法 |
|---|---|
| 發布日期 | 民國 99 年 07 月 15 日 |
| 法規類別 | 行政 > 教育部 >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目 |
第 5 條
發展遲緩兒童進入學前教育場所之轉銜,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依發展遲緩兒童通報轉介中心通報之人數,規劃安置場所。
各發展遲緩兒童通報轉介中心應依前條規定於轉介前一個月召開轉銜會議,邀請擬安置場所及相關人員參加,依會議決議內容至通報網填寫轉銜服務資料,並於安置確定後二星期內,將轉銜服務資料移送安置場所。
前項安置場所於兒童報到後一個月內,視需要依接收之轉銜服務資料,召開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邀請相關人員及家長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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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8284
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辦法
民國 99 年 07 月 15 日
| 第 5 條 | 發展遲緩兒童進入學前教育場所之轉銜,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依 發展遲緩兒童通報轉介中心通報之人數,規劃安置場所。 各發展遲緩兒童通報轉介中心應依前條規定於轉介前一個月召開轉銜會議 ,邀請擬安置場所及相關人員參加,依會議決議內容至通報網填寫轉銜服 務資料,並於安置確定後二星期內,將轉銜服務資料移送安置場所。 前項安置場所於兒童報到後一個月內,視需要依接收之轉銜服務資料,召 開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邀請相關人員及家長參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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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8981
4F的和最佳解答好像一樣耶!這樣還有必要再複製一次嗎?
請問這題還適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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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4378
這一題 不是 廢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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