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行(受)賄罪成立要素之一為具有對價關係,而作為公務員職務之對價有「賄賂」或「不正利 益」,下列何者「不」屬於「賄賂」或「不正利益」?(A)招待吃米其林等級之高檔大餐(B)免除債 務(C)送百貨公司大額禮券(D)開工邀請公務員觀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