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陳老師暑假想偕夫婿至巴西旅遊,詢問校護是否妥當。 以下有關茲卡病毒感染症之敘述,何者錯誤?
(A) 病媒蚊是埃及斑蚊與白線斑蚊
(B) 被叮咬的孕婦可能生出小頭畸形兒
(C) 返臺後,要自主健康管理至少 2 週
(D) 陳老師返台後,若無疑似症狀,可立即懷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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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8), B(6), C(11), D(782), E(0) #2034325

詳解 (共 6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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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離開流行地區後請落實「1+6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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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離開流行地區後請落實「1+6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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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原則」,暫緩捐血至少1個月  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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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陳老師返台後,若無疑似症狀,可至少6個月後懷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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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和D都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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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懷孕婦女如無必要應暫緩前往流行地區,若必須前往請做好防蚊措施,如穿著淺色長袖衣褲、皮膚裸露處塗抹政府主管機關核可含DEET、Picaridin或IR3535的防蚊藥劑等。
具有茲卡病毒感染症流行地區旅遊史之注意事項:

  • (1) 凡自流行地區返國後,均應自主健康監測至少2週,如有任何疑似症狀,應儘速就醫,並告知醫師旅遊史。
  • (2) 安全性行為:自流行地區返國後,無論是否出現疑似症狀,未來6個月有性行為時,男性和女性均應採取安全性行為,男性之性伴侶若為孕婦,則性行為時應戴保險套至性伴侶分娩。
  • (3) 女性自流行地區返國後,無論是否出現疑似症狀,建議延後至少6個月懷孕。
  • (4) 自流行地區返國後,應持續使用防蚊液至少3週,以避免被病媒蚊叮咬可能造成社區傳播。

5. 懷孕婦女如有茲卡病毒感染症流行地區活動史,或相關暴露史,且於暴露後2週內出現疑似症狀,應儘速就醫並告知醫師相關暴露史,醫師將進行通報並採檢送驗,必要時會進行胎兒超音波檢查,以瞭解胎兒是否有小頭畸形或顱內鈣化;懷孕婦女若於暴露後2週內無疑似症狀,如有疑慮可請求檢驗,經醫師評估有必要時可採檢送驗。(懷孕婦女之茲卡病毒感染症通報與檢驗流程)
6. 自茲卡病毒感染症流行地區離境,一個月內應暫緩捐血,避免可能造成輸血感染。

潛伏期

潛伏期通常為3至14天。
https://www.cdc.gov.tw/Category/Page/SWhI5uvKxHfnLTP0-24p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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