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某一民意代表認為,他擔任民意代表的目的是在創造及擬定公共政策,這樣的角色是屬於下列何種類型?
(A) 固守儀式者
(B) 代言人
(C) 創新者
(D) 掮客
統計: A(117), B(323), C(2277), D(147), E(0) #212494
詳解 (共 3 筆)
(一) 就民意代表的目的性角色區分:
1.固守儀式者(ritualists):自認其角色在依據立法的程序和規則從事立法工作。
2.代言人(tribunes):自認自己是民意的喉舌。
3.創新者(inventors):自認自己的角色是在創造及擬定公共政策。
4.掮客(broker):自認自己的角色是在各衝突的利益間達成妥協的結果。
5.機會主義者(opportunists):此類人員只符合身分角色的最低要求,而利用民意代表的身分去獲取最大的個人或政治上的利益。
某一民意代表認為,他擔任民意代表的目的是在創造及擬定公共政策,這樣的角色是屬於下列何種類型?
(A) 固守儀式者
(B) 代言人
(C) 創新者
(D) 掮客
~解析 :
「民意代表」( 立法委員 ) 之「角色分析」:
對於「民意代表」,可做以下幾種「不同」之「分類」:
一、史塔林 ( Starling ) 曾對「民意代表」就「代表取向」區分為 :
(一)「自主型」( trustees - 即指「受託 ( 管理人 )」) 者 :
1.「民意代表」自認為是「自由代理人」;
2. 因此基於「原則」來「作決定」;
3. 不偏向「任何」一個「特殊選區」的「利益」。
(二)「委任型」( delegates - 即指「代表」) 者 :
「民意代表」自認為應當一直「依據自己選區」的「意志」來「投票」的 =「民意代表」自認為:在「議會表決」時,他一直「依據自己選區」的「意見投票」的,這樣的「角色」即是屬於 :「委任型」。
(三)「政治型」( politicos - 即指「政治活動者」=「政客」) :
「民意代表」自認為「同時」表現「自主型」與「委任型」之「角色取向」者。
二、就「民意代表」的「目的性角色」區分:
(一)「固守儀式者」=「固定儀式者」( ritualists - 即指「默守儀式者」) :
「民意代表」自認其「角色」在「依據立法」的「程序」和「規則」→「從事立法工作」。
(二)「代言人」( tribunes - 即指「公民權利保護者」) :
「民意代表」自認「自己」是「民意」的「喉舌」。
(三)「創新者」( inventors - 即指「創作者」=「發明者」=「發明家」) :
「民意代表」自認「自己」的「角色」【擔任「民意代表」的「目的」】是在 :
1.「創造」其「公共政策」;
2.「擬定」其「公共政策」。
(四)「掮客」( broker - 即指「中間人」) :
「民意代表」自認「自己」的「角色」是在「各衝突」的「利益間」達成「妥協」的「結果」。
(五)「機會主義者」( opportunists - 即指「投機取巧者」) :
1. 此類「民意代表 ( 人員 ) 」只「符合身分角色」的「最低要求」;
2. 而「利用」其「民意代表」的「身分」去「獲取最大」的「個人」或「政治」上的「利益」。
三、就「民意代表」對「利益團體活動」的「取向」區分:
(一)「促進者」( facilitators ) :
「民意代表」知悉「利益團體」的「活動」並「友善」待之。
(二)「抗拒者」( resister - 即指「抵抗者」) :
「民意代表」知悉「利益團體」的「活動」並「敵視」之。
(三)「中立者」( neutrals ) :
1.「民意代表」對「利益團體」的「活動」→「所知不多」;
2. 或是「民意代表」對「利益團體」無「強烈」的「反應」。
「創造」及擬定!